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欠款几百万元!两次调解都拒不还款的人,竟然开了两家店,还有一栋四层的商服!看到法院强制执行还想耍赖,知道要被拘留立刻就能还钱!

发布时间:2019-06-26 15:09:00


编者按:讲好龙江司法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联合播出的《庭审内外》每天17点40分播出,司法公开,全景呈现!为了深入实践“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全省法院将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惩赖行动”。第一阶段行动,是对被执行人涉案财物依法进行搜查。6月12日,通河县人民法院就开展了一次这样的行动。

全文共2941字,阅读大约需要7分10秒



  • 通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臧晓东

    同志们,按照省委省政府,清赖行动决策部署,省法院决定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惩赖行动”,今天是通河县人民法院集中搜查、审计阶段的第一次专项行动,要求全体参战干警,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确保安全,严格按照行动方案和应急予案实施,同志们有没有信心完成任务?出发。


2019年6月12日,上午9:30,“惩赖行动”第一阶段行动。



这个人叫柏某冬,男,汉族,1970年出生,个体经营。他就是本案的被执行人。2018年11月,原告刘某,也是这次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一纸诉状,将柏某冬告上了通河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


  • 通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庭长 宋彦华

    买卖合同纠纷案,然后刘某是一个卖个体干调的小业主,柏某冬开了一个水饺店,在刘某这赊购了干调,还有什么调料冻货之类的,大概当时是一万三四千块钱吧。

2016年到2018年1月23日,被执行人柏某冬在经营水饺店期间,和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了业务合作,柏某冬曾多次向刘某赊账,从刘某那进干调、冻货等物品,最多欠款人民币一万三四千元钱,后来刘某追的紧了,柏某冬也还了一些货款,在一审开庭时,还欠了刘某10526元。


  • 通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庭长 宋彦华

    刘某的情绪也比较激动,认为就是说,起诉到法院了,那么你柏某冬就得马上给我钱,后来我们在找柏某冬的过程中啊,因为一个做小买卖的债务还比较多,找他也比较困难。


后来,办案法官多次到柏某冬经营的水饺店,以及家中了解情况。通过反复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拿到民事调解书后,刘某便按照双方的一个月期限的约定,等柏某冬还钱,可是一个月后,刘某仍然没有收到一分钱的还款,在经过几次催帐后,刘某无奈之下,来到了通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局,申请执行。


  • 通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 王守东

    在2019年的1月18日,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到执行局之后,分配给办案人之后呢,我们进行了财产的查控,进行了私查,私查之后呢,发布了财产报告令。另外找到他本人之后,给他发了执行的通知书。他来了之后,跟当事人又达成了和解,约定是2019年1月20日之前,把这个钱全部一次性还清,如果还不清的话,他同意法院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在执行局,通过执行局工作人员的调解,申请执行人刘某和被执行人柏某冬达成和解,双方再一次约定两天后给钱,结果申请执行人刘某还是没收到一分钱。通过了解,被执行人柏某冬在通河,可不是单单这一万三千块钱一笔欠款,他的总欠款现在已经累计多达几百万元,这其中有个人的欠款,还有银行的贷款。


2019年6月12日,上午9点30分,通河县人民法院九名执行干警,在院长臧晓东、执行局局长王守东的远程指导下,对被执行人柏某冬名下的两处店铺采取强制搜查措施。



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现在就在他自己经营的一家蛋糕房内。


执行局的法官在执行前就已经和申请执行人刘某确认过,刘某说通过一审的民事调解和执行调解这两次调解,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被执行人的做法在刘某看来,已经失去了信用,而且这笔钱也拖欠快三年了,对此申请执行人刘某只要求给付现金。



就在执行法官要将被执行人柏某冬带到其另一个店搜查财物时,接到电话通知的柏某冬父亲来到了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 柏某冬父亲

    先别走了,别走,先别走,不是你们有逮捕证啊?搜查啥啊?有啥搜的啊,这些东西都在这摆着呢,搜查啥东西啊?


  • 执行干警

    你那个店经营期间,你得有进账有出账。你就配合我们得了,不用过分激动。


  • 柏某冬父亲

    我不是过分激动,那你们整这干啥呀,人家买卖做不做了,这个录那个录是啥意思你们。


  • 执行干警

    我们在执行呢,你现在配合我们去那个店,咱搜查,把他带走。



最终,在威严的法律下,在强有力的执行面前,被执行人柏某冬,被带到了自己经营的另一家四层的商服内。


搜查完这处店铺的现金、账目后,执行法官以及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这三层商服的物品进行搜查。搜查过程中,在执行指挥中心的院长臧晓东、执行局局长王守东,通过对现场的实时监控,发现了问题。



  • 通河县人民法执行指挥中心现场

    他只有个房子,那这些设备是谁的啊?(全是他的。)他报告了吗?(没有。)这不就是嘛,咱现在就拘他,一点毛病没有。所以说你让他报告财产,他原来报告财产那些东西都没报告,他就说一个房子,别的啥也没有,现在所有的这些啥的,不都是他的吗?你到时候取他笔录,跟他说清楚了。

店铺正常营业,闲置的设备也有,可为啥不还申请执行人的钱呢?被执行人柏某冬说,是因为这些东西没有人买。可是在清点物品的过程中,柏某冬不经意的一句话,恰恰与他之前说的自相矛盾。


  • 被执行人柏某冬

    二楼是保鲜柜、冰柜一共是四台,前两天不如把这个卖了好了,有个来买的,没卖。我寻思留着。


清点完毕后,原来在这地上三层,加一个地下室的物品还真是不少。



根据执行工作人员的现场记录,可以简单的估算一下。三楼的设备大概有8万元,二楼的设备大概有3万元,一楼的设备相加大概有16万元,地下室大约有设备8万元。总共的设备及物品的价值约有35万元。


  • 通河县人民法执行指挥中心现场

    取完笔录之后,完了他现在属于涉嫌虚假报告。这所有的东西他都没报告,这么的咱回来之后呢,给他带回来,带回来之后就这种嚣张态度我要拘他,虚假报告要拘他,把他带到法院来说明情况。你们把所有的屋你再走一遍,看看有没有搜查没到位的,用执法记录仪再录一遍。


随后,被执行人柏某冬被带回法院,通过沟通谈话,1万3千多元的执行款,仍然无法执行。



  • 通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 王守东

    他这个当事人的情节是比较恶劣的,执行现场也去也跟拍了,他的东西都有,而且就是说他这个店也开着呢。当时他报告我们财产的时候,没有这些东西,所以涉嫌一个是虚假报告。另外这个案子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后,他已经达成执行和解了,执行和解之后,他没按和解协议履行,这个是从法律意义来讲呢,他是一种拒执行为,我们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这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最终的结果就是说,我们给他带回来之后呢,经过执行员的做工作,他还是没有履行,没履行之后,我们经过合议之后,我们对他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一个强制措施,在这个期间如果说,我们在提审的过程中,他要改正错误了,如果自动履行了,我们可能提前解除拘留。


面对通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柏某冬的家人,在拘留前将钱凑齐,把一万三千多元的欠款,如数的还给了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柏某冬

    我今天吧,做的有点不对的事,不知道这个司法程序,所以这边给法院添了很多麻烦,刘某的钱我已经都如数还完了,完了以后咱们做公民的就是守法,再做事。


  • 通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 王守东

    我们应该根据省里和市院的安排,我们集中打击力度,按照安排的方法步骤,分步进行,集中开展。在去年的雷霆行动的基础上,今年进行惩赖,直接还老百姓和当事人一个司法公正,让他们感受公平正义。


欠了别人的钱,就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如果存在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被执行人就有可能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接下来为期六个月的“惩赖行动”,我们记者也会更多的跟随执行局的执行干警们,去报道执行现场,严厉打击“老赖”们的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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