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表彰2017-2018年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省法院系统共有11个集体、16名个人获得“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冯玉堂法官工作室)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桦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嘉荫县人民法院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北安市人民法院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
省农垦中级法院法警支队
二、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王玉堂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卞默然 依兰县人民法院指挥办主任
付春红 依安县人民法院红星法庭庭长
高 宇 林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员额法官
赵铁峰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赵正宏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贾李强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五湖法庭副庭长
吕仙华 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人民法庭庭长
时 岩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葛传军 伊春市新青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佰峰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庭长
任 重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树军 庆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晓天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兼办公室负责人
王新宇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李 敏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干部处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