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4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亚布力人民法院、东方红人民法院和诺敏河人民法院,在省电视台记者的全程参与下,顺利地完成了两起执行案件的搜查任务。
上午9时,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搜查之前的动员会,林区中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吕元恒同志对开展执行搜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了注意事项,并强调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确保搜查工作顺利完成。
上午9时30分,在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井玉亭的指挥下,全体执行人员来到哈尔滨市曼哈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城第二分公司,对被执行人哈尔滨市曼哈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城第二分公司财务室进行搜查,此案由东方红人民法院承办,在林区中院的指挥和亚布力、诺敏河人民法院的密切配合下,虽然被执行人拒绝开启财务室和保险柜,但执行人员对财务室及保险柜采取了破拆措施,依法扣押现金人民币33,000.00余元、最近2年的账册和电脑主机箱两部。
上午搜查任务完成后,已是中午时间。大家顾不上休息,简单午饭后,在亚布力人民法院艾厚军副院长的带领下,亚布力人民法院和东方红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及省电视台记者共15人,驱车30余公里奔赴双城区五家街道民生村,对亚布力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刘凤有的住所进行搜查。
到达现场后,在当地村委会相关人员的见证下,向被执行人刘凤有宣读了搜查令,出示了相关证件,依法对其住所开展了搜查工作。搜查并扣押书面材料13张,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要尽快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通过开展搜查执行工作,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法治风气,有利地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