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赖行动】法院解锁新职能——上门提供“换锁服务” 发布时间:2019-06-18 16:34:51
法院的职能不是立(案)审(判)执(行)吗
怎么还上门提供“换锁服务”
是的,您没看错
到底咋回事儿
且听小编细细为您道来
因李某、杨某夫妻二人未按期偿还申请人的30万元借款,被申请人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杨某共同偿还申请人借款本息及诉讼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文书生效后,二人仍不履行法定义务,申请人向阳明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杨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其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经查,两名被执行人除银行存款外,还有一处房产可供执行。因存款金额不足,执行法官在对存款进行扣划后,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房产。最终,房屋以物抵债由申请人接收。
但两名被执行人却以各种借口拖延,迟迟不肯腾房,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阳明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实施强制迁出。6月14日,阳明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指定地点,对被执行房屋内的物品进行了清点后,暂时将其交由申请人代为保管,并提供了“换锁服务”,房屋钥匙已交付申请人,案件顺利执结。
这正是
“老赖”不腾房
法院来帮忙
打包带换锁
执行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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