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行学习动员大会。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历时一年时间,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 大庆中院属于第二批开展单位,具体时间安排为2014年1月开始至2014年7月基本完成。为了更好的落实大庆市委和上级法院要求,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行一步、提前部署,从9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利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启前的4个月时间在院机关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先行学习活动。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兴德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言斌传达《关于印发《大庆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树民宣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行学习的安排意见》。
大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大海就教育实践活动强调了六个问题:一要在深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行动起来,上下联动、领导带头、层层带动,超前学习提高认识强化思想武装,联系实际找准问题立行立改。二要在强化学习教育上下功夫,抓好全面学习、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专题学习。三要在深入查摆问题上下功夫,坚持领导带头、开门纳谏、联系实际。四要在认真整改落实上下功夫,着重抓好明查暗访问题、专项整顿问题、“四风”问题的整改。五要在重点工作推进上下功夫,抓好执法办案、涉诉信访、目标考核工作。六要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抓好督导检查、宣传引导、统筹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