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军属石瑞卿诉高国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故不能强迁,石瑞卿多次上访。在省法院依法监督指导,七台河市中院和勃力县法院的积极努力下,该案妥善执行完毕。为此,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马学义专门致信省法院院长张述元,对述元院长及全省法院支持军队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马学义政委给张述元院长的信
述元院长:
贵院转来的《案件专报》我已收悉。得知军属石瑞卿与高国芬房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您的高度关注和有力领导下,得以快速、顺利、圆满解决,倍感欣慰。衷心感谢您对省军区部队建设的支持,对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军属石瑞卿的案件历时时间久,困难重重,矛盾突出,涉案法院克服各种困难协调解决,最终把这起案件办成了一个“精品案”、“典型案”,为部队官兵和军属的合法权益撑起了维权保护伞。这是贵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举措,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例证。在省军区部队全面抵御洪灾之际,此案的圆满解决,无疑给广大官兵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打了一针强心剂,坚定了一线官兵战胜洪魔、保卫第二故乡的决心和信心。
多年来,您及贵院关注省军区部队建设、关注边防稳定、关注官兵利益维护,司法拥军、涉军维权等工作深入兵心、深受欢迎。望我们继续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共筑稳固边防、共建和谐龙江。
谨祝健康。
马学义
二O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