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在审理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告人杨某、龙某某、黄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王某某系齐齐哈尔某专科学校在读学生。铁锋区法院考虑到该校作为国家正规院校,应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日常出勤、在校住宿及思想道德等方面尽监管和教育职责,由于该校疏于管理,未能尽到监管职责,特发出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中强调,该校应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升学生法律素养,引导在校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应当制定严格的学校规章制度并保障落实,保证在校生都能做到严格遵守。对于相关疏于监管责任的工作人员应有相关惩、处办理,建立完备的惩、处机制,促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落于实处。
该校收到司法建议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协同相关领导和部门核实情况,总结教训,以案为戒,制定具体措施。在司法建议书的回复函中表示,将加强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树立学生正确的“三观”;进一步梳理、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明确提出学生行为准则;建立相关惩处机制,强化岗位责任和制度落实,查找不足和漏洞,从根本上杜绝再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