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斗争开展后,协助加强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工作。围绕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工作,起草全省法院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指导全省法院成立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导全省法院成立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推进会议、专题会议等各类会议10余次;建立全省法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台账,逐案掌握审判情况;选编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典型案例和庭审视频;起草完成领导讲话30余份。对全省法院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调研,梳理问题、发现不足,形成调研报告报送最高法院;组织2期300余人次的专项业务培训,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全覆盖;起草制定我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标准指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律师全覆盖》等规范性文件10余份,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会签后下发全省执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政策把握尺度;编发《扫黑除恶执法办案手册》,强化案例指导作用;安排专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
行逐案跟踪督导,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