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马国峰

发布时间:2019-05-17 18:09:17


    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扫黑除恶工作涉及到的罪名进行研究、熟透,对于犯罪的构成做到胸有成竹,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对证据进行审查,做到了对恶势力案件的定性没有人为“拨高”或“降格”处理问题。多次参与政法委组织的协调会,在侦查、起诉阶段做到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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