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参与制定了《集贤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集贤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配合机制》、《集贤县人民法院舆情应对工作实施方案》、《集贤县人民法院“三同步”工作总体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牵头与集贤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涉黑、涉恶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工作制度》,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2次。审理的涉恶案件,涉案人数共19人,审结的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平均审理期限未超过30天。在案件审理的同时,组织对法官已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涉黑涉恶线索的全面排查,共排查出6条涉黑涉恶线索,并已将查出线索移送至县扫黑办、市中院。针对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综合治理,共提出司法建议8条,进一步提高了我院立足审判职能、全方位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