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嘉荫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崔健英

发布时间:2019-05-17 18:04:41


    2019年2月28日,崔健英同志受理并承办了程某某、田某某、张某、王某某四人寻衅滋事案,该案也系嘉荫县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件涉恶势力案件。该案在受理前,崔健英同志代表法院多次参加由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共计四项,出色地完成了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的提前介入工作,确保案件不“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庭审期间,在崔健英同志主审、合议庭成员的配合下,高效地完成全部庭审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并在省高院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该案参加了全省法院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第二次集中宣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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