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佳木斯中院民商事审判获当事人锦旗点赞

发布时间:2019-05-06 10:31:38



    佳木斯市中院坚持发挥民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调解利益关系、保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的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坚持和谐司法,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为民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经济发展等职能作用,为加快佳木斯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直以来,佳木斯中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近日,佳木斯中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佳木斯中院民二庭副庭长荆献龙、员额法官梁劲松、员额法官王首佳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他们认真研究查清案件事实,反复进行法律释明,坚持以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践行在民商事审判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依法审结案件促进矛盾化解。

    5月5日,该案当事人高显峰专程赶到佳木斯中院给荆献龙、梁劲松、王首佳法官送来写有“一堂明镜断是非 三载讼案正曲直”的锦旗表达对法院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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