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立案登记相关问题问答:行政起诉有哪些时间限制?

发布时间:2019-04-29 15:2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政起诉有以下期限要求:

1.不服复议决定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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