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打官司不求人】申请人当场拿到50万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9-04-28 15:39:53




    “太感谢你们了,我替小林的家人向你们道声感谢”,能拿到执行款也算是给死者家属最大的慰藉。”当代理人孙某替申请执行人刘某母子3人拿到执行款时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到。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交通肇事案,案件主要责任人林某强因重大过失致同车林某死亡,林某强与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之人损害,所以他与雇主袁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林某强也因事故死亡,改该责任由袁某承担。又因袁某与佳木斯某公司是挂靠与被挂靠关系,该公司与袁某对林某的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经过滴道法院审理,判决袁某、佳木斯某公司对死者林某的家属赔偿5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绝流拒绝履行判决书义务,2018年5月3日,覃某、林某、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后,对佳木斯某公司、袁某下发了限制消费令,查封了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公司的一辆汽车,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说法释理,双方达成和解,袁某将40余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申请人,并于3月26日,将剩余的13万元的现金在滴道法院一次性给付,至此案件终结。

    年初以来,滴道法院法院紧紧围绕“努力做到让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工作目标,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确保当事人立案不求人、诉讼不求人、执行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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