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全省“两会”上提出“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为践行这一庄严承诺,集贤法院不断深化诉讼服务改革,积极营造“打官司不求人”的法治氛围,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优化便民措施,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早在2017年,集贤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中,发现金融机构由于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在7日内完成诉讼费交纳确有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集贤法院制订了金融机构诉讼费每半年结算一次的缓交制度,在当时确实为金融机构解决了诉讼费无法及时交纳的困扰。
但近年来,由于经济形势变化等原因,银行诉讼案件数量及标的均有大幅度上升,诉讼费垫款金额也随之快速增长,使银行业不良资产清收压力逐年增大,严重影响了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效益的有效提升。且金融机构胜诉后,还要面临办理诉讼费退费的繁杂手续和时间耗费。为此,集贤法院再次调整金融机构诉讼费缓交制度,将原来的每半年结算一次变为执行时扣回,即减轻了银行不良资产清收成本压力,也让胜诉的金融机构无需再办理诉讼费退费。用实际行动倡导和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