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甘南法院审结首例强制医疗案

  发布时间:2013-09-05 09:09:31


    日前,甘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首例强制医疗案,作出对被申请人邳某强制医疗的决定。这是我国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

    家住甘南县东阳镇东发村三屯的被申请人邳某有21年的精神病史,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因近几年其妻随孩子在东阳镇租房陪读,双方一直分居生活,一些传言使邳某对妻子产生了猜忌。为此,邳某曾让其妻放弃陪读回家生活遭到拒绝后,双方的婚姻也开始发生了裂痕。2012年12月14日上午9时许,邳某为劝说其妻回家而到其妻租住的房屋,二人因此发生争执,邳某一气之下将其妻从炕上拽到厨房,并随手拽下吹风机上的铁质风筒击打其妻头部,后又用菜刀砍其妻颈部,致其妻当场死亡。经齐齐哈尔市第二神经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邳某进行精神鉴定,结论邳某系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甘南县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申请,依法决定对邳某予以强制医疗。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该法专门增设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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