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申请人郭某某将一面写着“心系百姓 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五大连池市法院,感谢执行法官高效快速为其执行兑现3.6万余元的赔偿款。
2017年8月27日,在五大连池市外环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谷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在超越道路右侧停放的曲某某和田某某的两辆小型客车时,与对面张某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与张某某同车的袁某某死亡、郭某某受伤的结果。经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了五大连池市法院一审判处谷某某负主要责任,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负主要赔偿责任,张某某、田某某和曲某某负次要赔偿责任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四名被告人未按判决书履行赔偿义务,2019年3月1日,郭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向四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但四名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给付义务也未报告财产。执行法官对四名被执行人进行了财产调查,及时进行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冻结其微信、支付宝里的存款,并多次打电话催促四名被执行人履行法定的义务。申请人郭某某腿被撞后落有残疾,行动不便,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的生活情况,积极做四名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并告知其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执行压力和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四名被执行人分别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了赔偿款。收到了赔偿款的郭某某有些出乎意外,他没有想到短短二十天,就能拿到赔偿款,他非常激动,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以表达他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