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诉前保全了二辆车,到了执行时这么快就拿到了执行款,事情太顺利啦,特别感谢法院,保全措施这么到位啊!”申请执行人宋某福高兴地逢人就说。
2018年3月,被执行人李某贵向宋某福借款36000元,约定利息一分。后来到了还款日期,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予偿还。宋某福无奈下诉至密山法院。宋某福知道李某贵有两辆车,于是他在立案时就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负责保全的法官一方面严格审查诉前保全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方面及时制作了相关法律文书。
后来,该案经法院依法调解,被执行人应在2019年3月1日前付清本息。可李某贵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宋某福在2019年3月9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李某贵得知自己的车已经被保全,主动还清了欠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防止了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希望广大市民在起诉前,能够像申请人宋某福那样,填写诉前保全申请书,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以便日后申请执行时能顺利拿到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