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宝清县法院:高效执行给老实人撑腰 申请执行人送锦旗表感谢

发布时间:2019-04-24 09:05:14



    4月1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乔某某专程来到宝清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印有:“秉公执法,高效快捷”的锦旗,以此表达对宝清县法院高效执行的感谢。申请执行人乔某某感激地说:“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纠纷,让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谢谢法院,谢谢执行法官”。

    本案是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荆某、荆某某占用且拒绝交付申请执行人乔某某购买并办理完毕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宝清县某小区房产,乔某某依法诉讼来院。

    2018年12月10日,宝清县人民法院以(2018)黑0523民初215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荆某、荆某某立即排除对本案争议房屋所有权的妨害,从乔某某所有的房屋中迁出,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因荆某、荆某某未上诉亦未履行判决,故申请执行人乔某某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荆某某拒不配合执行,一直居住其中,并将斧子、棍棒等工具放置门边威胁办案人。鉴于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本院制定强迁方案,着手准备启动强制迁出程序。面对人民法院维护生效法律文书尊严的坚定信念和执行信心,以及强有力的执行惩戒措施压力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服从判决,自行拆除房屋装修并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配合法院执行。2019年4月16日,本案争议房屋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乔某某,被执行人荆某于同日全额缴纳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4418元。本案强制执行完毕。

    今年1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石时态院长在全省两会上作出庄严承诺:“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针对这一要求,宝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切实推进“执行不求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执行手段和惩戒措施,全面使用财产网络查控及网络询价、拍卖系统,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严格规范执行干警工作纪律,提升执行队伍形象,用高效执行给依法维权的老实人撑腰,让老百姓在执行工作中“不用求人”“不去求人”,不相信“求人能打得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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