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帮忙摔跤压断腿 闹玩落下九级残

  发布时间:2013-09-04 09:58:58


    日前,甘南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朋友间摔跤引发的官司,最终通过法官的居中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王某与被告朱某、肖某本是关系不错的乡里乡亲,2012年3月14日,三人在本村的小卖店门口碰在一起,互相开着玩笑,随后玩起了当地的摔跤游戏,朱某和肖某开始较量,肖某处于下风有些支撑不住,便高喊王某帮忙,王某二话没说帮助肖某一同参战,三人扭成一团,王某的腿被朱某、肖某压在身下,造成左腿骨折,这时三人都傻了眼,急急忙忙打车把王某送到甘南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股骨干中段骨折”,住院治疗17天,花去医疗费20000.00余元,经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鉴定为九级伤残。

    肖某赔偿12000.00元后,一看花销太大,便不再赔偿其他费用。王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95846.10元。朱某与肖某自认为彼此玩闹没有过错,况且王某是主动帮忙导致自己受伤,拒绝再行赔偿。法官本着“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先后两次到王某家开庭调解。经过法官的明理析法,朱某、肖某诚恳接受玩闹过火的教训,与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庭审现场当即赔付王某13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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