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伊春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就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传达了市委十二届四次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领学了市委书记赵万山在市委全会上的讲话全文及省、市领导近期对扫黑除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听取了市中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相关人员的汇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要求,要结合实际抓好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实质。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考察伊春时提出的“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的政治嘱托,强化理论武装,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科学方法论,自觉用以指导实践,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市绿色转型发展和市委中心工作,统筹抓好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解放思想大讨论、打官司不求人等多项重点工作,全力提升司法审判质效,依法高效履行审判职能。三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围绕市委全会确定的重点任务,强化使命担当、攻坚克难,努力把群众关心关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涉诉信访、破解执行难等重点、难点、焦点问题解决好。四要解放思想,更新理念。顺应新时代新任务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省、市会议要求,切实打出声威和成效。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党的政权建设、国家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提升使命感和责任感,厘清模糊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解决好上冷下热、部分干警热情度和参与度低的问题。二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法院作为国家政法机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有责。要落实落靠各级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除刑事审判业务庭要承担主力军责任外,其他业务庭室要注意在办理民商事纠纷和执行过程中发现黑恶案件线索,及时反映,积极提供,形成打击合力。三要进一步把严关口。要严把质量关,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部署要求,准确运用中央部委有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黑恶案件审理的有关规定,努力把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事实的检验。四要进一步扩大宣传。要丰富社会宣传的手段和途径,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平台和法院开放日、“法律七进”等专项活动开展标签式宣传、参与式、互动式宣传,提升效果。五要进一步作好迎检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要比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开展自检自查、查漏补缺,确保“规定动作”保质保量完成,“自选动作”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点,确保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同时做好日常工作的留痕和材料积累,为迎接上级领导机关检查督导打牢基础。
市中院班子成员及市中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