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无讼建设的整体部署,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将辖区内的红旗、青松、依林、长山、龙河、兴安6个林场作为试点首先开展无讼林场创建活动。
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把无讼林场创建活动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法官走访、司法服务、巡回审判、民意沟通等工作,力求从林场实际出发,利用宣传栏、广播站以及发放公开信、调查问卷等方式,引导群众支持、参与无讼林场创建工作。该院在无讼林场创建活动中建立院领导挂钩示范林场制度,由院党组成员分别挂钩联系一个林场,亲自指导挂钩林场开展创建活动;建立法官驻点联系林场制度,将创建工作与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相结合,法院确定一位业务庭庭长联系一个林场,协助林场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负责林场内具体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设立林场法官工作站和建立驻场法官、法院联络员与林场调解员、信息员对接制度,各林场调解员、信息员发现可能引发诉讼的事件,要及时通报对接驻场法官和法院联络员,由驻场法官到林场工作站组织开展疏导和调解工作。
活动开展以来,阿木尔林区基层法院在无讼林场创建活动中已进行法律宣传3次,开展集中培训1次,30余人次深入辖区6个林场与工作在当地的调解人员合力化解纠纷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