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抚远市法院:五项举措让老百姓“立案不求人”

发布时间:2019-04-08 10:37:18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法院向全省人民做出的“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抚远法院立案庭在践行承诺过程中,以便民利民为核心,推出五项务实举措,全力营造“立案不求人”氛围。

    严格贯彻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严格执行诉讼手续一站式办理,诉讼问题一次性答疑,不让当事人多跑一次腿,用便民服务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敞开立案大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一律接受诉状登记立案,对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果;

    诉前保全不求人,当事人起诉时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在48小时内进行保全查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断加强立案法官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规范窗口接待文明用语,耐心为当事人解答诉讼问题,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的温暖。

    要积极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对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无钱医治的当事人,以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诉讼案件,依法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为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

    深入开展“四零”服务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软硬件建设,严格落实诉讼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更加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努力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