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2018)黑0108执恢273号
被悬赏人照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谷永富与被执行人贾传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贾传喜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谷永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内容:提供被执行人贾传喜下落,并使本院对其实施拘传、拘留或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使本院对该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被执行人贾传喜,性别男,1972年10月9日出生,民族汉,无业,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富锦市建三江农垦社区A区八委394号,身份证号码23023********。
悬赏金额:5000元人民币。
悬赏有效期:公告之日起一年(自2019年3月27日到2020年3月26日止)。(备注:一旦查找到人、实施拘传、拘留、财产实际执行到位,悬赏即告终结。)
悬赏举报信息经人民法院确认后,使本院对被执行人贾传喜实施拘传、拘留或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使本院对该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51-58621019 手机号码:185*****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二路与烟台四路交口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二О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