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的春天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随着冰雪消融,万物回春,春日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城子河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执行局干警踏着春风,迎着朝露走近了当事人的心里,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让前来执行的当事人满意而归,时刻践行着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
主题: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讲述人:执行干警
执行干警用他们的热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让案件得以圆满地执结
日期:2019年春
案件详情
2012年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向城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因被告李某未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原告李某向城子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调解,被执行人同意每月给付1000元,并用工资担保和解协议的履行。但在被执行人给付2000元后,便无故不履行和解协议约定,因此申请人李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案子后,立即展开了行动,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担保的工资进行冻结,并从2019年2月份起划拨其工资存款。
在执行过程当中,申请人一开始的态度是十分消极的,认为一旦达成了和解法院就不会再去理会当事人的诉求了,因此当我们执行干警找到申请人李某的时候,李某说道: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受理我的诉求,本以为第二次申请执行你们会不予理睬,得我去主动找你们。”对于申请人李某对法院工作的误解我们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加快了我们执行的步伐,用实际行动去印证我们的承诺,执行干警一大早出发到银行进行查询,中午约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耐心的做着笔录,下午则是去银行对已经掌握的可执行财产进行扣划,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在2019年的开始之际,黑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作出了“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城子河法院执行干警也定将积极履行“不求人”的承诺:我们司法为民,我们戮力同心,让老百姓申请执行时有底气,申请执行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