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兰西法院:恐房屋被强制拍卖 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再行调解

发布时间:2019-03-27 09:57:08



    日前,兰西法院执行局预对被执行人鲁某房屋进行拍卖时,被执行人鲁某主动请求再行调解,将34万元案款现场给付,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4年10月20日,鲁某经朋友介绍在吕某处借款,并找人连带担保,后到期未全部还款且对利息约定有异议,故吕某诉至法院,经兰西法院再审判决鲁某给付吕某借款本金19.2万元,利息8.55万元,本息合计27.75万元,2016年10月20日以后的利息,以本金19.2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分计算至履行完毕时止。担保人承担连带给付责任。2018年吕某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鲁某等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鲁某依然不主动履行。在进行财产调查时,承办法官将鲁某名下一处房屋查封。评估完毕后,法院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鲁某名下的房产,收到拍卖裁定书的鲁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官,请求调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共识,鲁某给付申请人欠款34万元,余款申请人放弃。至此,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充分发挥了警示作用,彰显了司法权威,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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