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明水法院“执行不求人”之一:要回看病钱

发布时间:2019-03-21 09:47:05




    “被执行人家在外地,我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真就把钱要回来了,太感谢咱们的执行干警了!”站在绥棱县的大街上,刚拿到执行款的老贾对着电话那头的家人高兴的说。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老贾在家门口的乡道上被开农用车来明水务工的林某撞伤,在将老贾送到明水县人民医院后,林某没有垫付一分钱的医疗费,工也不打了,一声不吭转身就返回了老家绥棱县后头乡。

    老贾将林某起诉到明水法院,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肇事人林某应于年底前给付老贾医疗费用35000元,老贾总算得到了心理安慰。按说,伤我受了,钱他也赔了,那就这样吧?那就这样吧!

    哪成想,到了年底,老贾盼星星盼月亮,就是没盼到肇事人林某的赔偿款。我得要钱!老贾来到明水法院申请对林某强制执行。该案的承办人拿到案件第一时间联系了案件的审判法官,了解到肇事人林某已经年近六旬,家中十分困难,本来就是为了缓解经济困顿才经人介绍来明水打工,哪成想还撞了人……承办人通过网络查控,查明林某名下确无财产。考虑到老贾拿到赔偿款的迫切,承办人驱车赶往绥棱县后头乡,了解到林某又外出打工了,执行工作陷入了困境。

    拿不到钱的老贾着急了:这林某外出打工没时候回来,而且林某家在绥棱县居住,这么难办的案件咋才能让承办人费点心?老贾心思一动,偷偷的将一条烟带到了承办人的办公室……

    “没别的意思,就是求求执行法官您帮帮忙……”

    “千万别!老贾你放心,我已经联系绥棱法院的同志帮忙,林某回到家,咱们第一时间就去!”

    在林某回到绥棱家中的第二天,承办人与老贾就驱车赶到。看到明水法院的执行干警,林某昂起了脖子,我就不给你们也拘不了我,我老伴有心脏病,我不在家照顾人有三长两短谁都负责不起!

    承办人在此前的走访调查中已了解到林某家庭生活确实困难,儿子身体有残疾,老伴有严重的心脏病,一家的生活来源都靠林某一人外出打工。但这不是侵害申请人老贾获得赔偿款合法权益的理由。承办人义正辞严的告知林某:明水法院执行局已经与绥棱法院执行局协同执行,如拒不履行将立即将其送往绥棱县拘留所进行拘留!直到将林某拉到绥棱县拘留所门前时,林某终于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林某诚恳的向承办人表示:家庭生活确实困难,除了法院此前已经扣押的农用车,现在一点存款都没有,需要到屯子的亲戚朋友家中一点点去借。

    就这样,承办人与林某一家一家的筹措,一个下午的时间,走了九户亲朋,你家一千、我家两千的这么相助,林某终于勉强筹措到了15000元。此前法院扣押的农用车双方作价抵顶了15000元,这还剩着5000元的缺口。承办人眼看林某确实无能为力,又做起老贾的工作,老贾当即表示:15000元也挺好!林某家确实困难,我同意这就么结案!

    众人相助,老贾慷慨,林某感激,这样一起眼看推进不得的案件,就在老贾向周围人似炫耀般“别看人家法官跟我来绥棱执行了,我谁都没用找”的声声感慨中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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