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已完成《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第8项问题的整改。为有效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如发现问题,可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院反映。
责任单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战略思想为指引,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将涉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美丽龙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7年至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964件,审结1889件,判处有罪人犯2230人。
联 系 人:张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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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