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揭晓 黑龙江法院“张雷雷故意杀人案”等三场庭审获奖

发布时间:2019-02-18 10:25:42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由黑龙江高院审理的“张雷雷故意杀人案”,大庆中院审理的白大昌诉大商集团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审理的王喜超诉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入选。

   据悉,本次评选活动,庭审类型涵盖面广,评选内容包括庭审准备、庭审程序、庭审技能、庭审形象4大类20个小项,经过层层推荐、筛选和初评、复评,并由893名内、外部专家评委组成评委团对参选庭审进行了专业化打分、点评,评选结果经过公示、异议等程序,切实保障了活动的公平公正。

黑龙江法院获选的三场庭审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故意杀人

案号:(2017)黑刑终242号

合议庭成员:石时态、李岫岩、范杰臣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17)黑06民终2435号

合议庭成员:王中明、解恒奎、张余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案由:工商行政处罚

案号:(2017)黑0302行初72号

合议庭成员:潘冬梅、王林英、李玉琦、孟海燕、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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