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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法院:2640万余元涉民生案款集中发放 申请执行人安心过大年

发布时间:2019-01-31 11:12:24




    1月25日,大庆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情况。同时,全市法法院为13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2640万余元。

    大庆日报、晚报对新闻发布会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报道。

    常某驾驶轿车与张某驾驶无牌号电动车相撞,张某受伤。经公安机关侦查,常某驾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是他自己,该车未年检、未投保交强险。经法院调解,常某应于2018年5月1日赔偿张某30000元。判决生效后,常某未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通过查控系统,发现常某名下有3000元可供执行,遂对其银行卡进行冻结。

    2018年12月2日,大同公安分局第二中心派出所通过网上研判,发现常某下落并将其传唤。执行干警得到公安机关通知后迅速赶到派出所,并将常某带回法院。在执行干警主持调解下,常某与张某达成的和解协议,常某将未给付案件款一次性给付张某。

    李某经营健身中心,雇佣6名申请执行人,后因经营问题退出市场,但有数月工资未支付。在申请执行人要求下,李某出具欠条,但始终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各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李某表示于2018年10月偿还工资,但到期仍未履行。

    起初,只有1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官接手案件后联系了李某,其表示在2日内偿还所拖欠的工资,但并未如约履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李某,均被拒绝接听。于是,法官果断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措施。李某出行受到影响,主动联系法官履行了执行款。

    几日后,又有5件涉李某的劳务费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李某再次对法院电话设置了拒接。申请执行人提供重要线索,因在安达店面发不出工资问题,李某会在第二天前往安达。确认线索准确性后,执行干警制定了执行方案。

    翌日,执行干警到安达后,想尽种种办法终于见到李某,并成功将其拘传,目前相关案件均已顺利执结。

    张某某与王某某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双方婚生女由王某某抚养,张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女儿能够独立生活。当年抚养费于当年年底前付清,以后每年度的抚养费于每年7月1日前付清。

    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张某某已迁离原居住地,并一直逃避执行。

    2018年11月底,法院向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平台提交查控请求后,该系统于当天下午反馈信息:被执行人张某某在银行账户内有存款6000余元。执行法官遂冻结其银行账户。慑于执行工作的强大力度,张某某于12月9日主动将剩余抚养费9000多元打入法院专用账户,并保证以后每年主动支付抚养费。

    徐某、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8年3月依法判令刘某给付徐某劳务费9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依法向刘某邮寄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刘某签收后并未按通知书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徐某不知刘某所在地,只能提供一个电话。执行干警多次给刘某打电话,要求其来法院。刘某以人在外地暂时为由,拒不前来,也不还款,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1月16日,刘某的合作伙伴来到法院,代替刘某当场向徐某转账5万元,剩余部分在2019年8月1日前还清,并出具了担保书。

    原来,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后,想从外地乘飞机回大庆的徐某却买不了机票,且因此耽误了一单合同,损失较大。刘某悔不当初,才联系合作伙伴来法院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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