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大兴安岭地区中院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德惠传达了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杨刚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并汇报了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显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丽梅主持会议。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区法院在2019年要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地委三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专项斗争的法治化水平,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确保在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中有“伞”必挖、逢“伞”必打,如果发现有法院干警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要深挖彻査、严肃处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要加强法治宣传,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加强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扫黑除恶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促进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会议要求全区两级法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确保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扫黑除恶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为我区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