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佳木斯市郊区法院、汤原法院对10名涉黑涉恶犯罪被告人进行公开开庭宣判

发布时间:2019-01-29 16:54:47




    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营造优良法治环境。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1月28日上午9时,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汤原县人民法院参加了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公开宣判活动,分别对2起案件10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开庭宣判。

    佳木斯市郊区法院对被告人吕某、王某等8人聚众斗殴、张某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集中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汤原法院对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刘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此次同步公开宣判,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为清除恶势力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恶刑事犯罪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增添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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