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创新办案思路,拓宽办案渠道,定期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同时,对一些涉及特殊群体案件,积极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司法救助,保险救助等多种形式,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关爱与温暖。
元月二十八日一早,申请执行人陈某来到绥棱县人民法院,手里拿着一面金灿灿的锦旗,交到执行局执行法官苏刚的手里,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这么多年的讨债路,我走的太难了,我的生活一直很困难,真没想到能获得这笔保险救助金,让我燃起了生命的希望!真的是太感谢咱们法院了!”
案情回顾:多年前,申请执行人陈某患有三级伤残,本应该在家养病,但为了贴补家用,不得不外出务工。2014年秋,陈某经人介绍到被执行人杨某承包的工地打工,约定每天工资500元,工作45天后,工期结束,但被执行人杨某以没钱为由,拒不给付陈某工钱。后经陈某多次索要,杨某均已各种理由迟迟不支付工资。无奈,陈某于2017年1月向我院对杨某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令被执行人杨某偿还陈某劳务款225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没有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于2018年11月向绥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绥棱法院立案执行此案。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在外地承揽工程,执行干警多次去往其所在城市,始终未能找到被执行人,也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民生无小事,件件总关情。为确保涉民生案件权利人尽快实现权力,我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请示,希望能够通过救助的方式对特殊群体进行援助。很快上级部门同意对陈某进行保险救助。2019年1月25日,执行法官将22500元保险救助金送到申请执行人陈某手中。他眼含热泪说道:“真的谢谢咱们法院,这些钱我要了好苦啊,也解决了我的生活困难!”
在执行案件中,常常有胜诉一方因案件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形,执行救助险正是破解这种窘境的良方。为此,我院与保险公司跨界合作,在落实民生案件上推出新举措,进一步创新执行机制,积极破解执行难问题,尤其是涉民生类案件的执行。做到:涉民生、体民情、解民难。真正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将执行服务百姓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