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向阳法院:组织干警赴鹤岗强制执行扣押任务

发布时间:2019-01-24 15:17:05




    1月19日清晨,旭日初升,寒风凛冽,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组织27名执行干警、8台警车组成执行团队,赶赴鹤岗市强制执行第三人财产扣押任务。

    本次执行案件起因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佳木斯市向阳法院根据佳木斯仲裁委员会(2016)佳仲裁字第60号裁决书,确认鹤岗市xx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所欠债务约1700万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因鹤岗市xx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接到第三人履行债务通知书后,限期内未履行给付义务,特此组成执行团队赴鹤岗市查封扣押该公司名下十二辆三一牌大型汽车。

    院党组对本次行动高度重视,考虑到本次执行属于跨地市执行且执行标的物较大,影响因素较多,为了顺利完成本次执行任务,提前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召开专项会议,确定参战人员、车辆及执行装备,预想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状况并进行一一拆解,制作详细周密的执行方案。提前雇佣大车司机12人,车辆开锁人员2人,车辆修理人员1人,备齐防冻液、柴油、电瓶、电瓶线等各种物资,同时为预防有人干扰执行,备齐拘留相关手续材料。在执行局局长卢铁亮的现场指挥下,最终圆满完成了查封扣押任务。

    卢铁亮表示,过去的一年是执行工作攻坚决战重要的一年,院领导给予了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物质装备、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全方位支持,执行干警们更是敢于担当、乐于奉献,不怕吃苦、攻坚克难,最终全年执行工作成果斐然,各项指标均排在全市前列。新年伊始,大家仍然不松干劲,不忘初心,团结协作,砥砺前行。通过这次强制执行工作的圆满完成,不仅为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慰藉,更鼓舞了大家继续保持工作干劲不懈怠,只要团结协作、依法执行,没有攻不破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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