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当事人李某的妻子将印有“公正司法为百姓 快速执行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东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感谢法院执行局将拖欠其近七年的民工工资款执行到位。
2009年,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沈阳辰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施工合同。2012年施工结束后,对李某所施工的工程进行结算,共计工程款523117元,辰宇公司向李某出具了结算单,但工程款始终拖欠未付。2017年5月,李某将辰宇公司诉至法院,经审判,判决辰宇公司给付李某工程款523117元、利息105460元,共计628577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来到法院立案申请执行。办案法官承办案件后,对被执行人进行了网络查控,并密切关注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沈阳多家银行设有帐户且有存款后,办案法官立即予以网上冻结,并赶赴沈阳对财产进行扣划,使此案顺利执结。
拖欠七年之久的工程款,法院仅用了不到十天的时间就执行完毕,申请人李某妻子为法院的执行速度点赞,她说道:“法院打电话说我们的工程款给执行回来了,我们还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辛苦钱被讨了回来,真是高兴,执行法官们为我们讨回公道,真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