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冠区法院注重缓刑回访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23 10:28:25


    8月16日,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少年法庭对辖区进行走访,考察了近三年以来判处的15名缓刑犯,了解缓刑人员社区矫正情况。

    鸡冠区法院少年法庭在新《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实施以来,对宣告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资料进行归纳和整理,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印制成《被宣告缓刑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宣告社区矫正人员保证书》,在向被告人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送达《告知书》及签订《保证书》,促使被告人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挽救缓刑犯的目的。同时,对被告人有疑问的,做到耐心细致解答,使所有被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缓刑人员都能对自己在缓刑期内应该和不应该做的事有充分的了解,主动配合社区矫正对其进行考察。

    他们始终坚持做好缓、管、免三类人员的定期回访考察工作,采取让缓刑人员定期报送思想汇报,法官到缓刑人员家中、所在学校、街道居委会等处了解情况的方式进行考察,并为每一位缓刑犯建立了回访档案, 由专人负责管理,同时制定监管措施和帮教计划,落实监管人员,使该项工作形成了制度,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此次集中走访考察,便于从整体上了解缓刑人员的结构和现状,加强法院与他们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使他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缓刑期,最终走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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