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雪暴”】明月照“雪暴”,百里见秋毫,鸡冠区法院逆风出击查老赖

发布时间:2018-12-24 15:52:05





    “在本次搜查中,各位干警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预案,注意自身安全......”

    12月17日早8点,鸡冠区法院执行局会议室内,全体干警整装待发。根据鸡冠区法院“雪暴”行动的总体安排,本周将“搜查”行动作为工作重点。副院长李长钢、执行局副局长刘成分别就本日对某兽药有限公司的搜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磨练青年干警,培养中坚力量。本次搜查活动由青年干警赵雨雷、翟至宇制定预案,执行一庭副庭长翟至宇现场指挥,执行局副局长刘成通过指挥中心对行动进行远程指导。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对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作用,本次搜查行动,特别邀请了鸡冠区人大代表金鑫全程见证。

    本次搜查行动系粤某申请执行黑龙江省某兽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5月21日向鸡冠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99.4万元。法院如期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对被执行企业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情况进行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既未申报财产,也未履行全部义务,法院依法将该被执行企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过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单位系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转移财产嫌疑,为查明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决定对被执行人单位进行搜查。

    因被执行人企业属于在营公司,制定搜查预案之初,法院对这一情况进行了充分考虑。本着谦抑性执行和人性化执法的目的,为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放弃了对企业厂房车间设备及生产相关部门的搜查,将搜查范围限定为财务及经理室。

    9点整,抵达位于鸡冠区某国道旁的搜查现场后,执行干警立即兵分两组,按照既定方案分别奔赴财务室及经理室。与此同时,8部执行单兵、13部执法记录仪同步开启,全程记录搜查过程,提高执法规范性。搜查中,因公司管理人员表示无法打开法定代表人办公室门锁,经现场请示指挥中心,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相关人员进行了强制开启。经过两个小时工作,搜查行动顺利完成。

    “本次搜查行动,达到了我们的预期目的,目前已初步掌握了企业账务的情况,下一步将针对企业存在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加速案件的履行。”翟至宇在行动结束后说道。

    “通过本次跟随行动,我实际见证了鸡冠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执行风采,本次搜查采取对企业影响最小的执行方式,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充分考虑企业具体经营情况,将人性化执法融入到实际执行工作中,值得称赞。”鸡冠区人大代表金鑫说道。

    本次“雪暴”搜查活动共出动警车5辆,干警26人,现场扣留现金1.4万元,调取公司会计账簿20余册,传唤调查公司管理人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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