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冈县支行与李某、刘某、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我院执行干警与其多次沟通,并无结果。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我院执行干警放弃了个人的休息时间,再次找到三人,希望能够以调解的方式,让其自动履行义务。但是经过长达几个小时的沟通,被执行人情绪激动,仍然不愿意履行义务。于是我院决定,对以上三人,实施强制拘留。
当时已是傍晚时分,执行干警带领三人先来到青冈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而后把三人送往青冈县拘留所,所有的执行工作结束后,已是深夜了。
对于我院执行干警来说,这种“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早已是家常便饭,为顺利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我院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执行机制,多方面寻求破解执行难的有效途径。
在白天办案的基础上,执行干警们还会辅以各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对那些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威慑,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利。
为了您期盼的眼神,请相信,青冈法院的干警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