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2018)黑0108执恢3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哈尔滨自贡长城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哈尔滨汉晟工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哈尔滨汉晟工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哈尔滨自贡长城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内容:本案尚未执行到位标的39908元,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使本院对该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标的的10%。
悬赏有效期:公告之日起一年(自2018年12月10日到2019年12月9日止)。(备注:一旦使本院财产实际执行到位,悬赏即告终结。)
悬赏举报信息经人民法院确认后,使本院对该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悬赏金由本院向举报人发放。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451-58621019,手机号码:185*****。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渤海二路与烟台四路交口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二О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