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虎林市法院集中发放案款 把温暖送给申请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8-12-10 10:12:52



    12月6日,虎林市迎来入冬以来最大幅度的降温,刺骨的寒风仍挡不住虎林法院执行干警们的脚步。实施组组长姜玉椿带领执行干警来到虎林镇同和村农户家中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这批案款涉及61案61人,总计59万余元案款发放到61位案件申请执行人手中。

    在执行款发放现场,虎林法院执行干警逐一核对当事人信息,办理领款手续,整个发放过程有条不紊。从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过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们笑逐颜开,申请执行人们都对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赞赏和肯定,对执行干警辛勤付出表示感谢。“拿到这个钱真是非常高兴,这笔钱拖了4年多,是法院帮我们拿回来了,我们心情很激动,感谢法院让我们拿回血汗钱!”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兴奋的对着镜头说道,镜头定格在王某某的笑脸上。

    据悉,2013年12月,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等61人将自种水稻以每斤1.40元价格出售给虎林市某米业有限公司,总价值为59.5万元。双方约定结算日期为2014年2月5日,虎林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出具欠据。欠款到期后,经61名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虎林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偿还61名原告全部欠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虎林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并且该公司是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欠债较多,无力偿还。农户辛苦耕种一年的粮款成了老大难,虎林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没有因困难止步,而是迅速按照程序,依法查封该公司厂房、大米加工设备、并进行评估、拍卖。最终以高价成交,顺利为61名农户解决拖欠的粮款。案款到账后,虎林法院考虑到该笔案款数额巨大,且申请执行人居住地不在虎林市内,取款不便,经虎林法院执行局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将案款送到申请执行人的家中。

    整个案款发放仅用1个小时,便将所有案款现金59万余元尽数发放到61名申请执行人的手中。在场的申请执行人给虎林法院执行工作竖起大拇指,对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纷纷表示,此次案款发放活动如雪中送碳般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次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是虎林法院前一阶段“雷霆行动”所结的硕果,也是下一阶段涉民生“雪暴”专项行动攻坚战的开端,虎林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继续坚持不懈,努力付出,让更多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虎林法院执行实施组姜玉椿组长斩钉截铁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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