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至27日,齐齐哈尔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佟朋,副主任马志军、孙祎航、王平、戴晓霞,秘书长王洪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洪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毕同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力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毕同春作的《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吴晶报告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会议(草案)。
会议审议认为:依法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为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齐齐哈尔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
该决议从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配合执行、联合惩戒失信、联动单位履行职责、特殊失信主体惩戒、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等多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社会各界合力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全市法院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决议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提高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鹤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