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法院不断健全立案审查机制,完善对立案工作的管理措施,使立案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是规范审查职能。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立案队伍,从当事人主体资格、主管管辖范围、证据材料、受理期限和前置程序等方面,严格进行程序和实体方面的全方位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但材料准备不齐全的给予指导,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保证当事人尽快进入诉讼程序。二是规范接待行为。对前来诉讼和咨询的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畅通群众诉求的倾诉渠道。释明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向案件当事人发放监督卡,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对离婚、抚养、赡养等家庭纠纷及争议不大的合同纠纷、权属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减轻群众诉累。三是规范案件流转。充分发挥立案工作对于审判、执行整体业务协调运转的重要作用,对已经办理了立案手续的案件第一时间将立案信息准确录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并于同日将案件转交给业务庭,实现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的同时移送,确保了卷宗材料流转的安全和及时。四是规范非诉分流。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法院的主管范围,并告知其负有职责的相关部门,为当事人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对属于法院主管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化解当事人的盲目诉讼,避免对法院不予立案产生误解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