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拒执罪”让老赖无所遁形

发布时间:2018-11-22 16:35:33





    今年是“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攻坚战的一年,在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这两三年里,梨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认真负责、艰苦奋战,工作成果明显,为此次全国执行会战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执行工作不仅是对司法审判工作的一种有效延续,更是为老百姓讨回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手段。他不但让那些输了官司拒不履行自己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履行,更震慑了那些想要赖账的人,促使那些不想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知道当“老赖”的严重后果。

    但是,仍有一部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他们既不申报财产,也不说明理由,而是不予理睬,甚至躲藏起来;还有一些被执行人私下转移自己的财产,等到法院执行人员前来执行的时候,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促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这些都是“老赖”逃避法律的惯用手段,而“拒执罪”的颁布出台将会给予这些“老赖”一记重拳,让“老赖”无所遁形。

    2016年6月6日,在我院审理的宿某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宿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依然出入星级酒店,乘坐飞机、高铁往返全国各地。申请人知道情况后于2016年8月18日向我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宿某个人账户上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我院在了解情况后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老赖、维护法律威严,不怕艰难险阻,多次向民航部门和各地方酒店调查走访、了解情况,搜集被执行人宿某的拘执证据材料,于2018年9月将宿某在民事判决生效后的高消费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最后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

    我们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就是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从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拒执罪”在2015年7月22日有了明确的司法解释,并正式纳入刑法当中来,这更进一步让我们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明确法律保障,让我们法院执行干警可以依法进行执行工作,为我们法院以后的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场战役的最后的攻坚时刻,我们梨树区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响应最高院以及省高院的号召,对当前梨树区法院执行困难的案件进行一一排查,对拒不执行的“老赖”用“拒执罪”对其进行法律制裁,让百姓得到应有权益,让“老赖”得到应有惩罚,让法律彰显“公平正义”,让社会氛围和谐发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