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的冬日,大庆高新区某企业大楼外,刘某坐在车中望“楼”兴叹。而楼内的白某看着桌上的法院传票,也是无计可施。这对昔日的好友如此对簿公堂,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几年前,刘某的公司承建了大庆某企业大楼的建筑工程。完工后至今,该企业大楼已投入使用近5年,但企业老板白某始终拒绝支付刘某300多万元工程款。作为多年好友,刘某曾在白某企业扩大经营时出了不少力,因自己的公司出现困难急需资金,刘某多次与白某索要工程款,但得到的答案总是再等等。无奈之下,刘某将白某诉至高新区法院。
案件如期开庭,但被告方白某并未亲自出庭,其诉讼代理人提出在施工过程中存有部分增项和减项,同时对工程款项、工程质量、违约责任等多项内容提出异议,表示如果原告方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将拒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主审法官王文娇详细询问了涉案工程的具体情况,认真审查后发现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增项与减项,但双方基本上都是口头约定,只有小部分可能存有书面合同,且由于时间久远及公司管理不当,部分书面合同存在缺失,相应工程图纸也不完备。
证据的缺失让刘某焦虑万分,无奈之下,他向法院申请对涉案工程量进行司法鉴定。考虑到工程量鉴定不仅难度高,而且耗费时间,有可能会给双方当事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主审法官王文娇决心全力调解,力促当事人握手言和。
通过多次沟通联系,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坐在一起商谈案件的解决问题。王文娇法官耐心地做被告白某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白某说出了自己的苦衷,他表示自己真不想“赖账”,怕影响企业声誉和今后发展,但目前确实拿不出那么多现金,希望刘某能宽限些时间,自己将全力筹措资金先行给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分五年内保证给付。原告刘某认为自己曾热心帮助白某扩大企业规模,却未曾想这笔迟迟不到的工程款会将自己倾注多年心血的公司压垮,而到了这个关头,白某竟然还是想一拖再拖,他很不甘心,又急又气之下拒绝了被告白某提出的调解方案。
为打消原告刘某的抵触情绪,王文娇法官来到刘某公司,再次对其进行耐心的疏导。经过王文娇法官入情入理的劝说,刘某终于放下成见,表示只要对方态度诚恳、能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自己就同意调解。
王文娇法官再次与双方当事人核实欠付工程款总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违约金等每一个重要案情细节,归纳出争议焦点,逐一摆明利害关系,并提出了多套调解方案。在王文娇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选定了其中一套调解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由原告白某在一个月内先行给付70万元工程款,余款在两年内一次性给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