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伊春市法院执行攻坚不畏难“协同执行”显威力: 依法调查,通讯公司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罚款!

发布时间:2018-10-31 16:28:52


    10月24日上午,伊春市乌马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伊春市某通讯公司调查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号码与身份是否一致时,该公司业务主管以《宪法》保护公民隐私为由,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且态度蛮横,并将执行干警的执行公务证扔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挥中心得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协同执行”机制,乌马河区法院依法对该公司予以罚款。

    因伊春市某通讯公司位于伊春市中心区,乌马河区法院向伊春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请求协同执行。经市中院执行局批准,执行指挥中心发出工作指令,伊春中院执行局协同乌马河区法院协同执行。

    伊春中院执行局调配警力和车辆协同乌马河区法院执行干警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该公司业务人员强制带回法院,并对该公司下达罚款决定书。

    到达法院后,执行干警对该公司业务主管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耐心讲解相关法规,指出该主管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该主管后悔不已,对违法行为深感痛心,郑重向执行干警道歉,写下悔过书,并表示将全力配合法院工作。

    近期,伊春市两级法院将开展被执行人电话失信标记、失信彩铃等查询核实等工作,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公司需依法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工作,对于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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