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拒不执行判决?看海林市法院如何合力、借力、发力,异地执结拒执案件!

发布时间:2018-10-31 16:24:05



    这起案件的申请人是海林市一家包装有限公司,被执行的是宝清县一家食品公司,涉案标的本息四万余元。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正在营业,往来业务较多,公司每天都有现金入账,但款项用于其他用途拒不还款,且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态度非常坚决。

    上午九点,海林市人民法院联合宝清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了这家公司。执行法官宣读搜查令后,立即展开搜查。通过搜查,发现了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相关证据,决定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在移送看守所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家属已筹集资金转至法院专项账户。被执行人依法签署具结悔过书,深刻检讨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拖延履行法律义务的错误,请求法院宽大处理。法院鉴于其已全部履行义务并真诚悔过,依法对被执行人解除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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