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在我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一起异地执行案件成功执结完毕,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执行局内达成还款协议,握手言和!
【开始并非一帆风顺】
韩某诉崔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2016年12月判决生效后,崔某未如期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定义务。2018年2月,原告韩某向新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崔某始终处于“人间蒸发”状态,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崔某均未签字,执行干警前往送达地址核实情况根本找不到人。拨打联系电话号码主人声称不认识崔某。通过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也均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决不能让案件陷入僵局”秉着这样的信念,执行局长侯兆滨带执行法官杨正刚、于强分别查找被执行人行踪线索,终于得知被执行人崔某可能会出现在鸡西市其亲属的某车行内。
【过程又是紧张惊险】
10月17日下午13:00左右,执行局长侯兆滨与法警队长姜海涛共同带队一同前往鸡西市某车行,蹲点守候,等待被执行人出现。两个多小时后,仍然不见被执行人现身,执行局长侯兆滨下车查看情况,在车行侧门发现正在启动中的被执行人车辆。侯局长迅速联系法警队长姜海涛、执行法官杨正刚、于强分头开车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拦截,一场紧张惊险的围追堵截后,终将崔某车辆拦截至另一车行停车场内,执行干警依法对崔某实施拘传。
【结果让人非常满意】
17:00左右,崔某被拘传至执行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局内崔某仍坚称因无工作、无收入,没有还款能力,案件双方当事人几次发生言语冲突。案件承办人杨正刚努力化解双方矛盾,耐心劝导,最终崔某同意努力筹措资金,履行义务。晚上18:00左右,崔某亲属送来3万元现金,崔某前妻提供担保,后续2.6万元将在三个月内履行,被执行人崔某与申请执行人韩某达成还款协议,执行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夸地市执行案件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