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等活动为载体,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有效地推进了学习型法院的创建活动,使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促进全院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院党组成员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为方向,在认真研读文件、多读书、读好书的学习形式和内容上,为广大干警树立了令人信服的学习态度,展示了勇于吃苦、扎实进取的学习风气,为创建学习型法院树立了表率作用。党组成员不仅努力钻研法学理论,进行庭审观摩,还亲自主审疑难案件。经统计,近三年,党组成员参加庭审观摩87人次,主审各类案件74件,无一错案,被中共大庆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授予“学习型领导班子标兵”称号。他们还采取建立法官书屋、开办“四新”晚课、聘请专家教授讲课、开展审判技能比赛等方式,提高法官的理论素养和审判技能;组织干警参加国家、省、市法院举办的培训班24期163人次,提升了参训干警的综合素质;鼓励参加国家司法考,目前全院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总数达到28人,占法官总数的84.9%,法官的审判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对参加研究生班(双学历班)和本科班的16名干警给予关照,保证学习时间,报销相应费用,保护学习积极性;五是开展调查研究。倡导干警理论联系实际,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提升理论认知指导能力。助理审判员、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王丽丽撰写的《法官自由裁量权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分析》一文,获2012年黑龙江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现在,全院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双学历生12人。
杜蒙法院注重学习成果的应用。在创建“学习型法院”过程中,全院上下注意用学习到的理论及法律、政策知识指导审判实践,促进整体工作有实质性进展。 他们学习先进法院的便民利民措施,打破传统的“坐庭审调”模式,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辖区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把法庭搬进田间地头、农家院,庭审就在老百姓的家门口,与人民群众拉家常、讲和谐,进行零距离接触,切实把一批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农村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同时,院党组成员还经常深入乡镇、村屯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农民对审判工作所想、所需和所盼,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近三年来,开展巡回审判48场(次),审结民事纷争207件,方便了偏远群众诉讼,受到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