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梨树区法院党组听取执行局打击拒执犯罪案件排查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8-10-11 09:47:27



    10月3日,梨树区法院党组班子和执行干警放弃国庆节假日休息时间,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排查工作专题汇报会,院党组成员、执行局、政工科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鹏举院长首先询问了解了执行局近期涉嫌拒执犯罪案件排查情况和重点案件进展情况。随后,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峻峰就当前10起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需要做的相关工作,党组成员分别结合审判和执行实践经验,对构成拒执犯罪的执行案件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研讨,发表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最后,王鹏举院长结合市中院的相关部署,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在责任分工上要强化。将打击拒执罪工作列为全年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主要指标,明确院长为打击拒执罪工作第一责任人,执行局长为具体责任人,将全院排查出符合拒执罪条件的案件责任到部门、分工到人。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思维,对每一个执行措施都按照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和证据标准去固定证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关联性,为追究拒执罪奠定基础,确保案件质效。

    二、在清理积案上要提速。通过摸底排查,切实掌握未全部执行到位的案件底数,分析未执结的原因,落实责任限期执结。同时,对涉嫌构成拒执罪的案件,要加强对未执结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调查和线索证据的搜集,让申请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信息情况,做好登记,由专人负责查询取证。根据这些案件和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执行重点,制定执行方案,能执结的要尽快执结,短期内不能执结的,需要做哪些工作,解决什么问题,执行局要拿出措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三、在证据收集上要到位。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刑事审判意识,全面考虑被执行人可支配收入、住房、车辆、高消费等情况,将拒执情形恶劣的被执行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并登记在册,全力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确保移送的案件能“送得上、立得住、判得下”。对涉嫌构成拒执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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