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黄的报纸和弯折的照片带我们悄悄走进这段旧时光,在那里,流年带不走青春,岁月改不了容颜,一切都是最初的模样。
总有一段故事镌刻在流逝的岁月中,总有一种感情能唤醒尘封在心海深处的记忆。可能参与了那段历史的你,可能听闻父辈故事的你,看了1980年的这则“旧闻”,又会心生怎样的澎湃、抬笔写出怎样的“新读”呢?
1946年8月2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省会城市级别的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哈尔滨中院已在苍茫雪原中走过72载,见证了新中国的诞生,也见证了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巨变。
在阅读了1980年5月6日《人民日报》的此篇报道后,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司法公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根据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进的一项工作,而早在四十年前,哈尔滨中院已有了“坚持公开审判原则”的雏形,主动将审判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现如今,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四大平台陆续建成运行,司法公开深入人心,司法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部重要流程节点实现信息化、可视化、公开化,构建出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